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医学前沿向世界分享疫情期间肿瘤放射治 [复制链接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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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冠肺炎疫情暴发以来,为保证肿瘤类患者治疗的连续性,指导医务人员在全面防护的同时保障治疗,医院放射治疗科张福泉、胡克、甄宏楠等撰写的通讯文章“COVID-19outbreakandcancerpatientmanagement:viewpointfromradio-oncologists”于年5月8日在放疗领域顶级期刊、欧洲放射治疗与肿瘤学会的官方杂志《放射治疗与肿瘤学》(RadiotherapyandOncology,影响因子5.)在线发表,向世界介绍了协和经验。

新冠肺炎疫情不仅使健康人群面临挑战,各类疾病患者尤其是需持续治疗的肿瘤患者也受到影响。协和放射治疗科在对放疗患者进行问卷调查的基础上,结合疫情期间患者的临床需求和放疗科管理经验,形成该专家建议,其中提出了多项建设性指导意见。

一是对新冠肺炎和放疗相关并发症进行鉴别诊断。依据《新型冠状病*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(第7版)》对发热患者仔细排查,如确诊或疑似新冠肺炎感染,则医院进行治疗;若病*核酸检测阴性,经临床处理可继续放疗。

二是依据患者实际情况制定个体化放疗方案。对于具有替代治疗方案的患者,充分向患者告知利弊,取得患者理解,可暂缓开始放疗;对于辅助放疗的患者,可考虑适当推迟放疗开始时间,待疫情平稳或结束后择期开始放疗;对于新辅助放疗患者,可考虑适当延长化疗疗程,继续化疗或居家隔离并口服化疗药物;对根治性放疗患者,应在符合肺炎防护要求下积极开展放疗;对存在紧急放疗适应证(如脑转移等)的患者应予以积极治疗。

三是在保证治疗安全及疗效的基础上优化治疗模式。采用改变治疗分割方式、减少治疗次数的方案,或采用立体定向放疗,缩短疗程的同时也能降低患者感染风险。

四是根据疫情防控需求和患者实际情况调整随访策略。对于近期复查未见明确复发转移征象、病情稳定的随访患者可适当放宽随访期限,如放疗后两年内患者,将随访期限由3个月适当放宽但不超过半年;或建议其在当地复查以减少因人口流动所造成的感染风险增加。

五是根据疫情防控需求优化诊疗模式。通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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